2021年5月3日,志愿者在位于四川成都的中通快递成都荷花池网点拦截了160多个“宠物盲盒”,里面的宠物大多奄奄一息,有的甚至已经死去。
事件发生后,中通快递公开道歉,称这批活体动物是电商客户线上销售,中通快递成都荷花池网点违规揽收,并公布了三项整改措施。成都市邮政管理局也随即展开调查。
5月8日,成都市邮政管理局对“宠物盲盒”涉事企业作出行政处罚:中通快递成都荷花池网点在寄件人未提供合法安全证明的情况下,违规收寄活体动物,罚款30000元;中通快递四川省管理中心在快件安全保障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,罚款50000元。
一时间,所有的快递均停发了活体动物邮寄。
靠活体动物售卖(指的是肉鸽、肉兔等养殖和销售人员)失业一片,叫苦连连。
在事件持续发酵的过程中,大小媒体均出来评论,好像谁不评论谁就不保护小动物,我们要声援,我们要保护动物。
摘抄一些媒体评论员的文章,大家先看看。
“从寄递角度来说,根据邮政法实施细则,各种活的动物属于“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”的物品;快递公司也明令禁止运送活体动物。”
“这说明现实中收寄包裹,包括执行验视等制度,还存在违规行为。比如有些网店和快递公司私下签订协议划分责任,以合作的方式寄送“活体盲盒”;快递员取送盲盒时,往往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”
“不仅邮政法实施细则缺乏明确的处罚规定,去年修订的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也缺乏快递企业违规寄送活物的处罚细则。”
“《邮政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邮件寄递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物品。”
以上评论一看就是不懂法,最起码不熟悉邮政方面的法律法规,瞎评论,跟热点,吸引眼球罢了。
《禁止寄递目录》中涉及动物寄递的为第17项:十七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:如象牙、虎骨、犀牛角及其制品等。
否则,成都邮政管理局会直接使用《反恐法》进行处罚,处罚金额10万起步,结合当时媒体的关注程度,最起码会处罚中通30万。
然而,我们看下成都市邮政管理局的罚则:信息显示,四川佳慧物流有限公司(中通快递成都荷花池网点)在寄件人未提供合法安全证明的情况下,违规收寄活体动物,被处以罚款30000元。
而成都中竞物流有限公司(中通快递四川省管理中心)在快件安全保障方面对四川佳慧物流有限公司(中通快递成都荷花池网点)未实行统一管理,被处以罚款50000元。
处罚理由是未提供合法安全证明,说白了就是未提供检验检疫证明,并不是违法寄递目录规定的罚则。
在实际生活和操作中,有些动物身上可能携带病毒,如果随意寄递或处理不当会产生疫情扩散,而如果快递活物而引发相关疫情,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“快递活物”现象的出现,也说明确实有市场需求,相关部门也应顺势而为,疏堵结合,探索适当降低检疫、物流等方面的成本的办法,建立起符合法律规定的活体动物运输渠道,而不是用“快递活物”的办法。
应该通过完善的市场机制和必要的监管引导,让这个产业兴旺(当然不包括宠物、国家保护动物)起来,实现多赢。(此处产业还是要解释一下,指农产品养殖的产业,比如肉鸡、肉鸭、肉鸽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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